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
时间:2025-07-03 08:17:09 来源:烧萝卜网 作者:经济数据 阅读:370次
假设委托方为A,受托方为B。A的核算:
1、发出材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,
贷:原材料等,
2、支付加工费、增值税等,
(1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应交税金-应交消费税
贷:银行存款,
(2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(含消费税)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银行存款,
3、加工完成后回收借:原材料贷:委托加工物资 (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)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,只作备查登记,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。 收到来料时,不编制会计分录,只对“受托加工来料”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。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、人工费等:
借:其他业务支出,
贷: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收到加工费时:
借:银行存款,
贷:其他业务收入。
(责任编辑:现货金)
最新内容
- ·BitMEX founder Arthur Hayes takes profits from short positions, optimistic about US money printing driving Bitcoin up
- ·sc币今日行情价格-sc币今日行情价格非小号
- ·桥水创始人达利欧再度警告:小心美债市场!政客们“无可救药”
- ·莱特币2013价格-莱特币2013价格走势图
- ·河北保定九月份穿什么-河北保定九月份穿什么衣服
- ·招联好期贷申请贷款需要多长的时间呢?
- ·租房没签合同可以专项扣除吗
- ·刚发行的股票-刚发行的股票可以买吗
- ·注意力币交易平台
- ·个体户从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需要哪些资料